法律问答

在农村地区,有两个女儿在家,大女儿是非农业的,丈夫搬进家,第二个女儿是农业的,所以丈夫的第二个女儿可以搬进女性家庭吗?

2020-02-28 21:4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所在地即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即城市户口的应该填**省**市(县)**区;农村户口的应该填**省**县**乡。一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只填写到县就可以了。
    即**省**县(市)。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从该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只要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可以请求获得相应份额的土地补偿费。
    由于土地是依据当地户籍按人口进行分配的,那么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发放也应当依照当地户籍人口为首要原则,同时兼顾土地的生活保障功能。
    征地有户口没地的,属于特殊情况,对于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
  • 结婚后,要将女方户口迁往男方,没有什么费用,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递交申请: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以“夫妻投靠”为由,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   
    (2)迁出户口:带上有效证件和准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3)落上户口:带上有效证件和户口迁移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如果是一个派出所管辖,直接办理户口迁移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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