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项目,别人以前做过的,现在我把这个项目创新改进了,因为没有那么多钱投资,所以我想我要怎么保护我的项目创新不被别人抄袭权,怎么保护我的权益?是申请专利,还是申请商业机密保护,还是知识权益保护?

2018-09-12 08:3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申请维持费、年费;

      
    (四)著录事项变更费、优先权要求费、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费;

      
    (五)无效宣告请求费、中止程序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如下: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国家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它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  
    2.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例如,交通行车规则、各种语言的语法、速算法或口决、心理测验方法、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乐谱、食谱、棋谱、计算机程序本身等。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它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病灶的过程。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列,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和条件的自由。另外,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理论上认为不属于产业,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例如诊脉法、心理疗法、按摩、为预防疾病而实施的各种免疫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整容或减肥等。但是药品或医疗器械可以申请专利。  
    5.动物和植物品种。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授予专利权。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