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沒有房本能不能去公证处公证一下?授权委托给他人还完借款事后再申请办理产权过户。

公证
2020-02-29 07:29: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进行房产公证的,房产公证流程如下: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
    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公证处的拒绝公证不服,或者认为公证员处理不当,可以向该公证处所在地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是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诉。
    公证处或者它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如果发现已经发出的公证文书有不当或者错误,应当撤销。当事人虽然有申诉的权利,但要正确行使,不得歪曲或者捏造事实进行诬告,不得扰乱公证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 延期不超过一年的情形,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后3个月内办理房产证,未办理的,除双方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限期办理房产证并给付违约金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你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一年的情形,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起诉开发商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合同、补充协议文本,还要提供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开发商辖区法院起诉庭起诉。
  • 房产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可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等。
    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委托人应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授权范围予以明确约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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