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法人代表和股东领取营业执照的权限分别是什么,是否只需要法人签署协议?

2020-03-01 05:4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本行法人代表将所持股份转让他人的,受让人必须具备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转让双方在转让前应向本行董事会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符合股东资格条件的,经本行董事会及其授权机构审查,按规定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股份变更手续。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
    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
    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
    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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