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因为我从监狱出来了,今后我的孩子考公务员会影响我吗?我可以把她们的户籍和她母亲搬走。 我们离婚了,会受影响吗?

离婚
2020-03-01 13:00: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孩子抚养
    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户口问题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 
    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 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 各地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不一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要结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离婚协议)综合考虑。
    关于拆迁补偿总的原则是:
    1、一般拆迁不以户口为准;
    2、被拆迁房屋是否有产权证,如没有,是否有规划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批准文件而且没有过期;
    3、是否还住在原拆迁房屋内,并且没有其它住房,如符合以上情况,在有些城市可以适当考虑作为被拆迁人适当安置;

  • 1、离婚时,分割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分割你们的共同财产,和孩子把户口落在谁名下无关。
    2、离婚分割财产是看你们婚后有多少共同财产,比如房子,车子,票子,等。
    3、所以,尽可放心,生活中确实有很多孩子户口落在母亲名下的,如母亲是城镇户口,父亲是农村户口,为了孩子上学,只能是落到母亲名下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