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上海户籍的,在当地购了一辆新汽车,提前准备上江苏省盐城市的支付牌照,有江阴的临时居住证,自身去江阴上车牌,必须走什么步骤,汽车购置税交纳去上海,還是江苏省盐城市,请贵律一臂之力

其它
2020-03-01 15:2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机动车新车上牌手续如下:
    1、进口车辆由市车管所办理,国产车辆到身份证或居住证明所在地分所办理。
    2、持以下证明凭证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单位车辆还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公章、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 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有4种: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试验用临时号牌、特型机动车临时号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
    (一)项、第
    (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
    (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
    (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 明;   
    3、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有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6、投靠类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须盖户口受理专用章)或婚姻证明,就读类须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接受非学历教育的须提供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7、投靠类须亲属提供户口信息(地址栏和本人信息栏)。   (从业类)来沪人员办理所需材料:   
    1、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从业类);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居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4、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8-19周岁的来沪人员提供);   
    7、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半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综合保险缴费记录;   
    8、企业或个体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综合保险缴费记录。   办理流程:   
    1、来沪人员先配合协管员进行信息预采集,然后凭《办证通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到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   
    2、来沪人员交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无误。对材料不齐全的或有错误的,应当告知来沪人员,待来沪人员补齐材料后再予以办理;   
    3、来沪人员到指定地点补充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拍照、缴费、领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