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前和别人生孩子,感情一直分居,离婚是违法的吗? 生孩子可以上门吗

离婚
2020-03-01 16:2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法院调解无效后,应该准予离婚。那么,感情不和分居几年后可以自动离婚吗?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没有规定分居几年就可以自动离婚的情形,法律只是规定了因为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起诉离婚后法院对其调解无效的,那么就应判决离婚。但是,这并不代表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   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就是双方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恰当的处理,就会发给离婚证。   另外一种就是诉讼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过调解无效的,也应准予离婚。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婚姻法》第三十一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不一定就构成重婚,重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律重婚,即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第二种是事实重婚,即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这不仅要求当事人之间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且要求其亲朋好友或者邻居也认为他们是夫妻。除此之外,就不构成重婚罪。至于能否离婚,主要看男方是否同意,如果男方不同意,这种情况法院很难判决离婚,因为男方本身就是受害者。《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具体怎么办,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来办,可以咨询民政部门、派出所等相关户籍办理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