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下班一年,只能最终2月才给上商业保险,现在我规定把前边10月的商业保险钱补充我,能够么,签署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01 16:5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定劳动合同,出现工伤事故索赔: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进入诉讼程序。
    解决的关键在于取证问题。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者向劳动相应证据。只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且造成劳动者受伤的事故确属工伤事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由于双方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又极力否认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相应的举证便较难实现。
    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求助于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请求他们调查此事,取得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进行工伤鉴定,取得该事故确属工伤事故的证据,以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
    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数额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 补保险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被胁迫、欺诈利诱、订立的劳动合同本身就是无效合同。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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