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朋友借了5000人,有债没按票,但我请她借钱照相,现在找不到她了。 我该怎么办?

2020-03-01 17:5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只要是欠款写的,只要欠款人签名落款了,就具有法律效力。私章可盖可不盖,手印可按可不按。亲笔签名是关键。况且,欠条与借条不同,借条是借款的唯一证据,欠条不是欠款的唯一证据,欠条还有欠款事由证据,欠条是有双重证据的,欠工资有记工本,工友证明,劳动合同,欠货款有货物签单,买卖合同,欠租金有租赁合同,有租赁物,欠赔偿款有损害事实因果关系。
    总之,欠款都有双重证据或多重证据,欠条只要证据之一,有欠款人签名落款就足够了。
  • 你好,
    1、只要借据的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是双方自愿签署,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的捺手印、签名没有进行公证是不影响借据效力的。
    2、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还款,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到期可以主张还款,同时请留意民事诉讼的有效时效是两年,请尽快及时处理;
    3、建议及早向对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以加速对方还款的进程;
    4、请保存好借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
    18条、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综上所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就该债务提出主张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夫妻另一方能够证明,
    第三人知道,夫妻双方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