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办理房地产证明书的过程中,房地产人死亡,房地产人死亡后完成了房地产证明书。 现在开发人员可以委托本人进行调查,从开发人员那里拿回房地产证明书吗?

2020-03-01 18:30: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买卖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
    (1)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新房房产证办理费用的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 没有其他证据 房产属于您伯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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