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爷爷有一所叫公产室的房子,如果爷爷一百年后把房子改成我的名字,我可以继承,还是超家还是需要按户付费,还是根据继承,只能付几十元的手续费?

2020-03-01 18:4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产房过户
    一、挂牌流程:承租人到津房置换连锁店进行咨询,领取《同户籍家庭成员同意置换证明》,返回签预约验房时间,同时提交:A、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置换申请、同意置换证明,如有拆改须提交拆改证明;B、缴租证明津房置换入户验房,同时置换单网上核批确定回购价格同意回购签《公有住房使用权回购协议》达不成回购意向,津房置换与承租人签订《公有住房使用权委托代理转让合同》,同时确定接待看房时间。并提交:燃气、暖气、有线电视、一户一表等附属设施的使用证及不欠费证明。摘牌意向人交纳保证金于摘牌日摘牌不成交,转为普通挂牌摘牌成交摘牌人签《公有住房使用权调齐合同》交付房款原承租人腾房,交付房屋置换单网上核批后置换单下栽原承租人提款房屋交接,摘牌人领取置换单
    二、取费标准:
    1、合格去向:同户籍2年以上的亲属在两年之内购买别的房屋。购买二手房则须提供产权证原件、契税完税票;购买商品房则须提供商品房合同原件、房款发票及契税完税票;购买公产房则须提供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过户费票;过户费=建筑面积6元/m
    22、不合格去向:没有上述条件者为不合格去向过户费=评估价2%50元(评估费)建筑面积6元/m
    2三、关于委托挂牌有哪些规定?原承租方需要与津房置换签订《公有住房使用权委托代理转让合同》,同时设定挂牌价格。
  • 房产要先办理继承过户,在办理时其它继承人可赠予他们继承的部分房产给孩子,属部分继承、部分赠予。要先公证,再到房管局过户。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如办理时除孩子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他们的继承部分并同意赠予给孩子,那就可全部房产集中到孩子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 离婚房产证更名需要解释一下,更名是对未取得房产证时,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变更房产产权人的名称。对于,离婚后房产证变更姓名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离婚后房产过户。因此,离婚房产证更名,实际上就是离婚房产过户的问题。
    变更房产证上的姓名,正确的说法就是离婚后房产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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