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亲( 62岁)因为土地问题和附近的30多岁的人发生了纠纷,他打了我父亲的胸部。 我父亲病倒了,颈椎撞到地上的砖,胳膊和脚受到外伤流血,在医院住院花了000元,没有承认打人。 我身边有个证人,向派出所报案,却没解决。 请教高手: 1伤情鉴定是必要的吗? 什么时候?2谢谢你如何解决医疗费用。

土地纠纷
2020-03-01 19:06: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事情发生后首先应当立即报警,申请伤情鉴定,伤情结果分为三种: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如果伤情鉴定结果为轻微伤,那么只需要赔偿实际的医药费等相关支出;一旦鉴定结果为轻伤或轻伤以上,对方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其次,等病情稳定了建议申请伤残鉴定,一旦构成伤残,对方要支付伤残赔偿金。
    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陪护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每一项费用的计算,都有相关法律规定。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 需要做伤情鉴定,进行伤情鉴定,必须由派出所开具证明,到指定的鉴定机构去进行鉴定。
    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需要治疗的,就会产生相关医疗费用。医疗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因治疗所受的损伤或损伤所引起的疾病所花费的费用,另外还包括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必要的康复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等。
      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器械遇等。能够证明上述费用的证据包括医疗费收据(收费凭证)、费用明细表、处方、医嘱、诊断证明书、转院证明等。
    这里的收据(收费凭证)应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法凭证,如医院开具的正式收据等。  在确定医疗费用时,收据收费的项目应与医生处方以及伤者的病情诊断均相符,应具有一致性,以防止在治疗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时,“搭便车”治疗其他疾病。
    另外也要剔除一些不合理的支出项目。  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必要的康复费等,必须附有相应的诊断证明,且诊断证明中对所需费用的数额应予明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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