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人格问题,谈判分手,公司仍然盈利,合伙人现在想继续经营公司,我该怎么办?

2020-03-02 09:0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人想退伙原则上需要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
    1、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
    2、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
    3、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
    4、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
  • 公司合伙人怎么退出,  公司合伙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退出,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同时,《合伙企业法》还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造成公司合伙人退出的原因主要有:合伙人死亡而未指定其继承者,合伙人因违反合伙协议而被开除,或者合伙人所持的合伙权益被扣押等。从法律上说,合伙人的退伙导致原合伙企业的解散,新合伙企业建立,合伙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发生变更。合伙人需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或根据合伙协议规定,方可将其合伙企业的债务负偿还之责。  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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