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群殴打警察说我是,但我没有参加打架,这边是一个我不认识的人,面对组织轻伤,我有责任吗?

暴力伤害
2020-03-02 09:54: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嫌聚众斗殴罪,本案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案情定。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聚众斗殴的打架行为是我国刑法所明确禁止的,因此发生这种行为时,通常我国刑法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首先是进行刑事拘留,然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最终确定是否需要追究相应的聚众斗殴罪的刑事责任。如果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则可能被依法追究三年以上不等的刑责。
  • 关于聚众斗殴打架的刑事问题,具体依据下列法律进行确定: 刑法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定义、量刑】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致人轻微伤被起诉不可以不理,否则就承担缺席判决的后果。
    致人轻微伤被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答辩,向法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证据。如果不理,会有以下不利后果:被告不应诉,视为对自己答辩及提交证据权利的放弃。
    法院只依据原告的诉求及其所提供的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判决。法院如判决被告承担义务,被告拒不履行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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