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山东威海地区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年满六十周岁的误工费请求有没有法律或是政策规定

2018-09-12 12:3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证明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应提供的证据如下: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 1、根据责任认定,被告应当承担全部赔偿,具体赔偿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2、治疗终结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误工时间鉴定、后续治疗费鉴定、护理期限鉴定,鉴定后可以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3、可以起诉车主、交强险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车主承担;
    4、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帮助电话或面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具体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