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不好意思。两个月前,我租了一家超市商店。在签订合同后的第三天,我们没有因为其他事情这样做,也没有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失。

2020-03-02 22:0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租赁是指具有从事金融租赁业务资格的公司做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租赁期满后,租赁标的物产权可以转移给承租人,也可以不转移给承租人。
  • 在租赁期内,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只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这是融资租赁区别于信贷、分期付款销售等的基本特征。在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中,承租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处分权留在出租人手里。
      如果承租人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则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有可能转给承租人所有,如果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给付租金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则出租人可以将租赁物取回自行处置,处置后所得价款不足以弥补出租人的损失的,出租人还可以要求承租人补足;处置后所得价款高于出租人的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返还。
    出租人的租赁物取回权是对出租人权益的一种保障
  • 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