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国有幼儿园教师,1981年从事幼儿教育,2007年企业重组和幼儿园重组后没有丢失任何教师职位,被迫转岗退休。

2020-03-03 07:44: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所谓改制,就是打破旧的经济体制下以所有制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建立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以产权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定义准确地指出当时国企改革的工作重点——将全资国有的企业转变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改制即是国企改革的延伸,是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完善和深化的过程。

    二、转制和改制这些都是十分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意义基本相同,都是指在国有性质的企业、事业等单位,改变产权结构的一种方式。通俗地讲就是“国有”的性质或“国有成分”比例有所改变了。

    三、但改制和转制也是有区别的:“转制”相对具有整体性,多指国有性质的整体转换,如国有企业通过出让等方式变成民营企业,全额拨款的国有事业单位变成自负盈亏的企业等等;“改制”的概念相对大一点,只要国有性质的成分或比例一有改变即可称为“改制”,如国有企业引入外部投资,实施股权多元改造等,“转制”仅是改制的一种特殊情况。

    四、在不需要很严谨的表达时,这两者基本通用。
  • 企业改制重组中的逃债行为的表现方式  
    1、利用企业分立,设立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等企业公司制改造等方法将优质资产转移至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破产企业,破产企业除了债务以外,无其它任何资产,宣告破产后,债权人也得不清偿。  
    2、利用产权交易,只转让权利,不转让义务,债务由破产企业承担。  
    3、控股公司虚设公司逃避债务。控股公司设立子公司时,资本不实,或在设立子公司后抽逃资金,以子公司名义与第三人交易,而子公司并无财产,所有的收益及资产均在控股公司,以子公司破产来应付债权人。  
    4、公司将财产私分给股东,而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以少量的资产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5、在企业改制重组中低估资产,特别是隐瞒、虚报、不报无形资产,评估中遗漏债务,减少企业的财产,损害债权人的权益。
  • 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  从经济学角度看,企业重组是一个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过程。企业重组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主要体现在企业自身和社会经济整体两个层面上。
    对企业自身来说,通过对企业自身拥有的各种要素资源的再调整和再组合,提高了企业自身运行教率,同时还实现了社会资源在不同企业间弃弱济强的优化组合,提高经济整体运行效率。
      从法律角度看,公司是为降低交易成本而构建的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契约关系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因此企业重组在现实的运作中又表现为这些法律关系的调整。
      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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