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顾客要做的货,由于对顾客信赖,没签订合同,收走订金,如今货搞好了,可是顾客不出钱,死不承认该怎么办

2020-03-03 09:3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若员工有比较确定的证据的话,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 如果仅仅是房屋买卖定金合同,那么你们的定金属于缔约定金,如果卖方不和你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他应当承担双倍定金的赔偿义务。
    此外,按照规定,定金标准不能超过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由于你们总价为38万,十万的定金显然超出了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根据法律规定,百分之二十以内的部分有效,适用双倍罚则。
    而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定金无效,对方应当如数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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