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混泥土公司员工,企业安排上班时间为上24钟头,休24钟头,沒有休息日,沒有法定节假日,沒有年假,法定节假日沒有加班费。那样有效吗?

其它
2020-03-03 11:10: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 我国《劳动法》第44条明确规定,职工正常工作外的加班,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并没有职工试用期内的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的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加班或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以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可按同等时间补休;未能补休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每日按照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  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未约定劳动者工资标准的,以劳动者本人上一个月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发工资总额作为支付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计算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劳动者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  因此,劳动者所在的公司领导以在试用期内为由,不给劳动者发放加班工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享受三倍薪酬。那么,这个法规如果与用人单位的制度性规定发生矛盾该将如何处理呢?在餐饮等服务行业节假日加班已经成为惯例,有的单位会在节假日前后安排员工调休、补休,从而冲抵加班费,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法定假日加班仅补休违规单位被罚一万五  假期前后,加班费问题往往成为劳动者向相关部门咨询和投诉的集中期。
    2010年6月底,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北京某餐饮公司10名员工投诉,称该单位在2010年2月到6月包括端午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未按照法定节假日工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所以要求该公司按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针对公司是否应该支付员工加班工资问题上,该餐饮公司认为餐饮行业具有特殊性,节假日都要营业,甚至要延长营业,虽然法定节假日员工没有休息,但公司节后安排了员工补休,因此不应该支付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特殊行业加班费照付企业拒付可申请仲裁  相关人员介绍,本案的焦点在于法定休假节日加班,能否通过日后的补休来弥补,而不支付加班工资。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而不能以安排补休来替代。因此即使补休,员工仍可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监察人员提醒,特殊行业并不是拒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理由,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就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而不能用补休来代替,职工如果遭遇用人单位拒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情况可以到仲裁部门进行申诉。
  •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的时间应当满足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并索取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