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别人借给我钱,给我一些奢侈的化学肥料,还给我钱,三年了,不给我,我不知道。 我借的时候,现在向我要钱,借的有效还是几年到期?

其它
2020-03-03 11:4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 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款人没有还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起诉,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写有还款期限的,出借人要在期限届满2年内起诉,如果借款人在期限届满2年后自愿补写借条,或出借人有催要证据的,诉讼时效期间顺延。

  • 1、借条有效。有没有过时效,要看借条中是否有写明具体的归还日期,如果有,则从借款到期日之第二日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具体的归还日期,则建筑老板可以随时向你们主张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对方向你主张权利而你拒绝还款之日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借条最好保留着。
    2、具体参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应该按照300%标准支付,不可以安排调休
    3、自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