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偷石头,评价2480,对方出式,保证有前科,现在还在办理手续,开庭会被收回吗?

2020-03-03 13:0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盗窃罪,得到对方的谅解了,不能否作为不捕的条件。盗窃罪触犯的是刑法,是公法。
    求得原谅可以在量刑的时候考虑减刑,但是不可以作为有罪无罪的判断依据。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上述规定的和解程序
      对于不适用和解程序的案件,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案走司法程序要四个月时间,如果进行二审就更长。
      公安局立案后,应当进行侦查,一般两个月以内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月时间,如果认为犯罪就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 (一)强制措施期限(最长羁押期37天)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第92条)
    1、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准不超过7天,最长37天。(第六十九条)
    2、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第58条)
    3、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第58条)
    (二)侦查羁押期限(最长羁押期7个月)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第124条)
    2、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经本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第124条)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第127条)
    4、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最长羁押期限6个半月)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138条)
    2、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3、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两次可以2个月。(第140条)
    4、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起诉期限,两次1个月和两次延长半个月共3个月(第140条);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
    5、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做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提出。
    (四)审判期限(最长羁押期限5个月+10天)
    1、普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计
    2.5个月。(第168条)
    2、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3、提起上诉或抗诉时限10日。(第138条)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第178条)
    5、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计
    2.5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第196条)从上述各办案期限统计:37天(刑拘)+210天(侦查与补充侦查)+195天(审查起诉)+160天(两级审判)=602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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