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病去私立医院的话,被随意索取费用,加上手术的话,总共要花费2万5千元。 之后去正规的大学医院检查,误诊为私立医院。 原本不需要任何治疗,现在身体在私立医院被滥用治疗出现副作用,泌尿系统受损。 打官司回收原来的2万5千元医疗费,希望补偿我的身体损失。

2020-03-03 14:0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如何受理医疗事故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有:《关于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又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1990年11月7日);《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关于对“当事人以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答复》(1995年6月14日)。
  • 打官司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打官司,一般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没有的就要去对方户籍地或住所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立案需要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起诉状,证据材料(如借贷案件中的借条、离婚案件的结婚证等等)、诉讼费(借款案件按比例收取一万元以内五十元、一万至十万元,标的乘
    2.5%减二百元等等具体法院询问就可以了)。
  • 有关医院误诊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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