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主是父子两人,实际买房还款的是父亲,现在儿子不在外面正业,靠信用卡生活。 现在父亲想把房地产转到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上,如果现在儿子找不到,儿子不出现,该怎么办?

2020-03-04 10:5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 签完租赁合同发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本人,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只要合同本身不存在问题,不受房屋所有权变动的影响。依照你提及的合同条款,不交不妥,可能会违约。可与房东协商解决租金问题。
    如果是因为不预交房租而退租的话你很难拿到补偿。
  • 有些人觉得透支信用卡无法按期偿还没什么要紧的,但实际上,透支信用卡后,若无能力按期偿还,带来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若构成在还款期限内恶意透支信用卡不予偿还的情形,就构成了犯罪。
    《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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