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集体村民可以在经合法审批的条件下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但是需要有手续,并且在规定范围内建筑,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否则属于违建,应当被拆除。
2.权利人行使权利,应当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相邻不动产的各方更应该相互尊重,保持睦邻友好关系。
3.集体村民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依法承包土地进行耕种,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以承包
合同的成立设立。
4.如果承包地被他人非法占用,受害者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要求侵害者恢复原状、返还土地、如果有损失,需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发生争议,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
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