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妹妹和我是双胞胎,我父亲结婚后有一个女儿,我母亲再婚后,但是,彼此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现在我的位置是在父亲的家里,姐姐还在父亲的家里。

2020-03-05 05:2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需要计划生育证明。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事宜,应携带的基本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协议离婚的,携带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起诉离婚的,携带离婚判决书。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3》第九条、夫以妻擅自终止妊娠侵害其生育权为由提出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就是否生育发生纠纷,导致感情破裂一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33条第三款第五项处理综上所述,生育权是女性特有的权利,且以女性为该权利的行使主体该权利不但体现了生育权的性质,还体现了女性人身权利的性质所以是否生育是否终止妊娠都是女性特有的权利。
    男方无权干涉如果双方就是否生育发生纠纷且导致感情破裂一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33条第三款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而准予离婚
  • 办理计划生育证办理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到计生部门申请办理: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计划生育证明是指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有利于行政管理。计生证明简单点说就是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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