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们家的房屋是11年建的七楼沒有电梯轿厢!一楼是停车位!合理合法吗?物业管理只卖电水由供水公司管!水电费上年屋顶渗水了通电话问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说保存期过她们无论!因此都居民自身出钱修了!但是又收打扫房间费?什么原因说

其它
2020-03-05 10:0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小区物权,一般来说,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你好,商品房是有保修期的,并且各个部分,如房屋主体、墙体等的保修期也不同。一般防水是保修5年的。本案虽然是楼上漏水,但可能是房屋本身防水质量问题,有可能需要开发商负担责任。 建议:
    1、找出房屋买卖合同,对保修条款进行查看,看该部分是否还在保修期。
    2、委托律师对案件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哪方责任,并由律师与责任方交涉,争取解决问题。
    3、若无法协商解决的,则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质量问题及修复费用进行评估,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
  • 建造3层及以上楼房

    已2017年1月27日开始施行的《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为例,该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并要求凡是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