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先后向我借了10万元,借了两张5万元,我向妻子借了5万元,他逃走了,妻子又欠了我一笔债,我该怎么办?

2020-03-05 16:0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因此,你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并要求其从催告还款期届满之次日起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有疑问请电话联系。
  • 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照下面的格式来写:

    借 条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上述借款约定于201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借款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起诉拿到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不再有时效问题,并且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即可通过执行法官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进而予以执行。如果不起诉,借条本身有诉讼时效问题,过了时效法律不再保护,并且不起诉即便是发现了对方财产也束手无策(当然如果诉讼时效还没经过的可以作诉前保全,但还要提供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