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7岁,我母亲曾经抛弃我10岁,我父亲抚养我到14岁,我母亲回来,离婚结果是我养父的权利,三年后,我父亲没有给我钱,我母亲养育我,快速上学,我希望父亲给我一部分钱,但我父亲没有做什么,我可以做什么。

离婚
2020-03-05 17:0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您好,你们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你可以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条件与对方协商。 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作出判决,父方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如下情形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关于财产的问题,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主张分割。但您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建议您在提起诉讼前最好设法留存男方有外遇的确凿证据如录音、录像、照片、证人证言等,这对于法院判决离婚并支持离婚损害赔偿尤为关键。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到您。如果仍需帮助可以与我们联系,我们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等于个人所得的份额绝对平等。《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对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离婚时,通常会涉及夫妻财产的分割纠纷,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