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就是为了二万元的纠纷事情被判刑了一年半,后来可能是当事人起诉吧,法院说要二审,可是在二审没有开庭前能探视吗?

2018-09-13 08:47: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进行和解,接受调解,撤回自诉,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 1.对于法院受理案件后多久开庭现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的。
    2.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
    3.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法院会在这个期限内开庭审理。
    4.鉴于目前法院比较繁忙,具体时间很难确定,建议你和法官沟通下,询问大体开庭时间
  • 二审法院对抗诉案件不开庭审理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该规定有三层含义: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这是对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一般要求。  
    (2)合议庭对上诉案件,可以有条件地不开庭审理,即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的,可以不经过开庭审理,即作出改判或者维持原判的处理决定。  
    (3)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无条件地开庭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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