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两个人开了装饰公司。 我是公司法人,公司的营业执照下来了,但是还没有上地税。 另外两个人现在把我的法人章和其他印鉴拿到他们那里,我想拿回来,他们不给我,有什么办法?

2020-03-06 10:09: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发生的争议,以及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具体包括: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人员安置等问题发生的人事争议;国家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发生的人事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发生的争议;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人事争议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规的规定执行,避免随意性。
  • 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
    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可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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