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包装袋的标签错了。制造商召回产品后,哪个部门应该受到惩罚。销售商店是否需要受到惩罚?

食品安全
2020-03-06 14:2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05修订)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企业如果因为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而召回产品,对消费者而言是有利的,基于以下几点:
    1.消费者不会受到劣质产品的影响,花钱就得买实惠;
    2.企业的这种做法非常负责任,能够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公民形象,勇于承担责任;虽然从短期成本来讲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3.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来讲,企业的这种做法往往会促进双方的关系改善,谁都喜欢和一个负责任的人或单位打交道。
    政府也会帮忙宣传。
    4.对于企业内部来讲,由于这种责任意识的带动,可以给员工好好地上一课,让公司员工也从心底意识到,不管大事小事,问题发生后应该对事情负责。现在的社会,缺的是人才,但是最缺的是诚实正直的人才。
    企业以自身的做法在告诉她的员工,我们应该这么做。员工反过来也会对企业提高忠诚度。
    5.另外,这种做法还能促进市场的占领,因为你的对手不一定会以这种负责任的态度来面对政府、面对消费者。
    企业效益往往和良好的形象是分不开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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