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从1996年到2066年买了一张二手房地产卡,我朋友的房子是一样的,但她从2017年到2087年的使用权?

2020-03-06 14:36: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登记范围如下: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不动产登记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 二手房满二年和满五年已经没什么区别了,营业税满五年已改为,两年:
    二手房以前是满五年免营业税
    5.6%卖方缴纳,现在改为满两年免
    5.6%营业税。
    二手房费收如下:
    1、测绘费
    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
    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0平内
    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由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两年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
    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两年可减免。
  • 买二手房,双方应当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合同时,要注意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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