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那样的,前边没多久我一个盆友一起去买手机零首付,用自己的名字借款买来两台手机分期付款他一部我一部,讲好的每一月他的钱打进我卡上还分期付款款,如今他跑了不拿钱信贷公司只要我,我该怎么做?我能否去警报?

2020-03-07 09:2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从上述条款可以得出,原告可以就已经逾期的部分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还款期限过长,超过两年,建议发现逾期的及时申请执行。
    (3)担保人是有担保期限,这需要具体看你们约定的担保期限是否到期,如果担保期限已经到期,且超过诉讼时效了,则无法再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如果还在担保期限内,可以在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 虽然债务人跑了,但起诉后,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方银行账号有钱,或者有其他的财产,法院可以执行借款人。担保人无力偿还,需要看担保人是个人,还是单位。
    如果是单位可以申请公司破产解决。如果是个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被起诉法院判决后,财产会被查封、冻结、强制执行。财产承担担保责任后,担保人可向贷款人追偿。担保人实在无偿还能力,在以后法院执行中,可以暂时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具备偿还能力时,恢复判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据此,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不能偿还情况,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 民间借贷的办理手续是相当的简便,通产只要借贷双方签订一张借贷合同后,就即刻办理完成,为此,在准备贷款资料时,也不会像银行那样要求繁多。
      因为民间借贷多数发生在熟人之间,通常只需借贷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即可,若借贷人有提供抵押物作为抵押贷款的话,那么还需借贷人提供有关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即可。
      总的来说,办理民间借贷是非常简便的,不过具体情况还需借贷人以对方规定为准,需要提醒的是,民间借贷人存在的风险较大,并且贷款利息较高,借贷人最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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