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另一方小伙带人闯进我们家,欧打亲人,导致亲人的人肋骨骨折一人擦破,这样的事情是不是能够向另一方索要赔付或是让另一方入狱?

2020-03-07 12:2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1、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部分损伤,单纯鼻骨骨折属于轻微伤,不构成轻伤二级,不涉及在检方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问题。
    当事人可以就赔偿问题,要求警方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可以单独申请发起民事诉讼。
    2、赔偿原则为,侵权人对于受害人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应当予以给付。

  •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微伤,将会被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处罚原则为,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2、受害人提出的,因违法或犯罪嫌疑人殴打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办公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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