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上买了一台冰箱,快递没有打电话给买家签字,然后买家打开了封条,发现冰箱门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凹),你能申请退货吗?买家需要付运费吗?

其它
2020-03-07 12:3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不成,立即到消协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以欺诈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42条、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43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144条、出卖人出卖由承运人运输在途的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自合同成立之时,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145条、当事人对于标的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一项,标的物需要运输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承运人时起,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146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交付地点或者按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至于约定的交付地点,买受人违约没有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当违约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综上所述,网上购物,在商品尚未交付之前已经损坏,该损坏应当由谁承担。理论上说,在标的物(商品)交付之前,损毁灭失的风险都由出卖人承担,但是需要排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如果你描述的情形不符合
    143、
    144、
    145、146条之规定,且双方当事人对于商品损毁灭失的风险并未另有约定,那么显然在商品交付之前,出现的损坏情形应当由出卖人或者承运人承担责任与买受人毫无任何关系。此种情形,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解除买卖合同
  • 目前分为退货运费险(买家)和退货运费险(卖家)两个类别:  一退货运费险(买家)  为解决买家在退货中由于运费支出产生的纠纷,保险公司针对网络交易的特征,适时推出退货运费险产品,也简称“退运保险”。  退货运费险(买家)目前仅针对淘宝网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买家可在购买商品时选择投保,当发生退货时,在交易结束后72小时内,保险公司将按约定对买家的退货运费进行赔付。  
    二、退货运费险(卖家)  “退货运费险(卖家)”是指在买卖双方产生退货请求时,保险公司对由于退货产生的单程运费提供保险的服务。退货运费险(卖家)目前只针对参加“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家。  在保险期间内,当网络购物行为发生后,因实物与网上展示不符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的其他理由,买方或收货方在买卖双方约定的退货期间内退货,且卖方允许买方或收货方退货并承诺返还货款,保险人按照保险单约定的退货运费进行赔偿。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海啸;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买卖双方未就退货达成一致意见发生的退货行为;  
    (七)因承运方的责任造成的网购物品本身的损失和损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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