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之后贷款房如何产权过户!我就是主贷人,我与丈夫婚后相互买来一套房屋,按揭贷款的,离婚之后房屋归男性了。按揭贷款都是他还,因为现在我想买房,个人征信上边显示信息我户下有一套贷款房,不可以按首套房贷按揭贷款,由于也没有房屋,急缺购房,我想问一下这一状况我该怎么做呢?

离婚
2020-03-07 12:4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为例,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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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方的房子是按揭购买的,过户方法如下:

    产权证已经办理下来了;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谁来还款;

    买卖双方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审核通过;

    办理卖方贷款结清;

    结清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把过户后的产权证拿到银行;

    银行放款;

    交易结束;
  •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