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今日暖气片通水?物业管理和供热公司只在住宅小区的大门贴了通告?未能居民楼贴通告?今日上午通水漏了?人们房子沒有室内装修?楼底下房子装修后?发觉渗水??毁坏了房顶的装修吊顶?和灯??我们一起负承担全部责任?我想问一下这?有效吗??房子是租的

2020-03-07 16:2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小区物权,一般来说,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洗手间屋顶漏水责任由谁承担:  
    1、首先要让管理处检查是何原因导致你家的洗手间屋顶漏水,必要时需要相关技术部门作出鉴定。  
    2、如果确定是由于楼上业主装修房屋时地面防水处理瑕疵或其它应由楼上业主承担责任的原因导致,则属于相邻关系纠纷,该损害结果应当由侵犯相邻权的行为人即楼上业主承担责任。  
    3、如果确定是由于建设商建筑质量问题导致漏水,则应由开发商作为出卖方承担法律责任。这属于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的买卖合同违约纠纷。  
    4、您也可以依照物权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物权保护纠纷诉讼,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 租赁合同房屋装修问题:  
    (一)租房屋装修问题,我国法律虽然没有专门的规定,但在民法理论上观点基本一致。一般认为房屋装修应当属于添附的一种,即附合。房屋装修虽然构成附合,但并不能当然地被不动产所有权吸收。而应侧重于合理有偿的原则处理好房屋装修。  
    (二)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所以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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