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父母去世了,家是父亲的名字,我们结婚十年了,有女儿,想离婚,我们没有存款,只有这个家,我有权分开吗?

离婚
2020-03-07 17:1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和另一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双重国籍人)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指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离婚或恢复结婚。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工资薪金等购买的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涉外离婚管辖情况
    1、若涉外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国内均有住所,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原告是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被告不在我国领域居住的,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商。
    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对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离。
    3、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根据你的叙述,只有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
    4、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没有任何出资的话,离婚时不能分割。
    5、存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你所有。
    6、一岁半的女儿原则上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他固定收入的20-30%。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祖遗产是一方继承所得,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分割(一般应平均分割);同理,如果是一方继承的父母存款,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法定继承的遗产,且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取得的财产,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则为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