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的丈夫结婚了,结婚了,结婚了,花了一段时间去找个房间,而且在怀孕三个月里没有房地产,我不想买一个孩子回来休闲我

2020-03-07 18:2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 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代表合同不存在,口头约定也视为合同,
    只要有违约的事实存在,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因此如果没有具体签订合同,不存在事实的违约,并无其它约定和具体的违约行为,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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