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北京没有资格买房,婚前,将以女人的名义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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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
一、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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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子的贷款如果一直由父母偿还的话,离婚时对方是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也无权要求分割婚后所偿还贷款部分的。但是你应该出具父母还贷的
证据,否则的话对方很可能主张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对你是不利的。
(2)如果你不存在婚姻的过错(例如
重婚、与人
同居、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那么通常对方是无权要求你进行赔偿的。
(3)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一人一半;孩子的
抚养权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主要会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方面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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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男方首付买房,离婚后房产分配。
1、男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
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男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夫妻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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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