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自己名帮助甲方在银行贷款,用的乙方的房产做抵押,但甲方因病变成植物人没有偿还贷款,乙方去世了,身为丙方的自己该怎么办?

2018-09-13 11:0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是房屋产权抵押贷款,不是房产证抵押贷款,房屋按揭贷款,不需要把房产证放银行的。按揭房能贷款需偿还完按揭才可以贷款,如果还在按揭中,无法进行抵押贷款,购房者没有房屋的产权。
    房产作为抵押品,为你贷款担保。银行会委派专人与你一起去房产证的发证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最终以该机关核发的房产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明为你抵押的结果依据。办理他项证明需要提供你的房产证原件,但办妥后会退还原件,你应该找银行要回原件以免丢失。
  •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借款人直接贷款银行贷款;二是委托担保公司办理贷款;三是直接由担保公司放款办理质押贷款。一般来说,资信状况较好的借款人适合第一种方式办理贷款;而资信状况有问题的借款人可以通过第二种方式办理贷款;信用征信不好且只是短期资金周转的可选择第三种方式。
  •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