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丈夫在城里买房子,在办公室里买房子的合同是我的名字,我是一个城市账户,不写丈夫的名字,丈夫是一个农村账户,但现在开发商注意到农村住宅购买补贴,向住房管理局说不享受补贴?

2020-03-08 08:50: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2001年11月l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婚前一方买房为婚后生活所用而产生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同时,作为登记一方名下的房产,也应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即使在婚姻关系破裂后,负担共同偿还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产权登记人给以合理的补偿,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一方当事人的个人婚前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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