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九年前卖掉了房子,只签了一份协议,卡片还是我的,现在要拆除,谁能拆除?我能得到一些补偿?

其它
2020-03-08 08:5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协议签订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签了拆迁协议不满意,维权需要注意:当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对协议的主体和内容进行确认,例如房屋回迁时间、异地安置房屋交付时间和安置地点、违约责任等关键问题。
    否则当对方承诺的条件不能实现时会出现像踢皮球一样让被拆迁人找来找去,所以出现推诿情况,自己的权益遭受损失时,切不可依赖于拆迁方的作为义务和口头承诺等,因为拆迁方常用一定的口头承诺等拖着被拆迁人,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就是拆迁方的胜利。
  • 你们的买卖协议合法有效,但房子是不动产,其所有权是以房产登记为唯一依据,现在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出售房子的人,因此赔偿款归出售房子的人所有。但他有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协助你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如果他协助你办理了房产证,那房子就是你的,赔偿款当然归你),如果被拒绝,你有要求返还相应价款(相当于房子的赔偿款)和赔偿你有关损失的义务。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利。

    故对于出售房子的人来说,最有利于他的办法是将房子的赔偿款直接转移给你。
  • 按照国家新政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其中,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另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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