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新项目方并未公司注册,投资人看好新项目的闪光点和优点,愿意注资1.5亿人民币,占股份20,它是股权质押融资吗?還是其他方法。我目地是股权质押融资,怎样同投资人签署?

股权
2020-03-08 09:19: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股权投资,其评估方法一般都应用收益法。  直接投资由于投资比重不同,可以分为全资投资、控股投资和非控股投资。  对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的直接投资,用整体企业评估方式评估确定其净资产额。
      对控股企业,应按投资股权比例计算应分得的净资产额,即对该企业直接投资的评估值。  如果被投资企业经过评估,净资产额为零或为负值时,对该企业的直接投资的评估值为零。
      对非控股的直接投资,一般应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对投资份额很小,可根据被评估企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上的净资产数额,再根据投资方应占的份额确定评估值。
  • 典型的融资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和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需求是融资租赁的直接动力,因为其需要使用设备,但又缺乏充分的资金购买时,就可以内租赁公司提出申请,要求租赁公司为其提供融资便利,出资购买并租给其使用,经租赁公司审查后,双方达成一个租赁意向。
    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设备和出卖人的选择,与出卖人签订一个买卖,由出卖人将设备直接送交承租人。  在承租人验收后,出租人凭承租人的验收合格通知书向出卖人支付货款。出租人付款前,与承租人正式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融资租赁交易行为包含融资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两个合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各自具有独立性,但又并不完全独立,而是在一定意义上以对方的存在条件。  融资租赁合同是在融资租赁谈判中,合同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将其具体内容用合同形式确立下来,从而使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也遵循订立一般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基本模式。
  • 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所谓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
    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
    为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中国证监会决定近期对股权融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私募股权众筹”、“股权众筹”、“众筹”名义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平台。
    检查目的是摸清股权融资平台的底数,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潜在的风险隐患,引导股权融资平台围绕市场需求明确定位,切实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和作用。 [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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