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过家家的人不必别人再来一个人

2020-03-08 12:0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 分两个问题。第
    一、房产过户,需要房主妻子的同意(当然如果房管局不需要另当别论)。第
    二、交易价格是双方之间的事情,交易价格并不一定就是交税费的价格。正常情况下,会进行房产评估,按评估价格交税费。 补充回复:过户手续,按你们那里房管局的要求办就行了。至于成交价与评估价的问题,因为成交价是发生在你与房主之间,这个价格是你们自愿达成,对你们双方有约束力。而评估价是房产过户的一个环节(主要是作为缴纳税费的根据),并不会代替或者改变你们的买卖合同和交易价格。如果发生纠纷,按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确定责任。

  • 1、婚姻内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生活债务,那么就必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用个人投资或者赌博失败,是个人债务,
    2、房屋判定是要看是谁的财产,婚内一起购买的那么就是属于夫妻的,婚前,就属于个人的。房子若是婚后所购买,无论是谁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分。《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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