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因病去世,领取葬礼费用。 父亲没有自己账户的银行卡,所以女儿领取。 但是,证明公证和父亲的关系,证明女儿继承,去公证所应该带什么样的资料,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流程

2020-03-08 16:5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证处办理公证流程,如下:  
    1、持身份证件在会员登记处登记。  
    2、凭会员编号在咨询台领取排队编号。  
    3、等待叫号。  
    4、持会员编号条面见公证员。  
    5、填写公证申请表。  
    6、公证员审查申请表及您提供的相关材料。  
    7、确认受理您的申请后持受理通知单到收款处交纳公证费。  
    8、将交费收据第四联交公证员,保留第三联作为领取公证书凭据。  
    9、持交费收据第三联及受理通知单在出证日到发证处领取公证书。
  •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能到场的,需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公证。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且放弃继承权的,需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等于个人所得的份额绝对平等。《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对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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