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离职了老总才帮我一半薪水,让后帮我打借条说下月给,到月末又说上边没汇钱来。每日去就说才午赶到中午了又不给,一拖在拖一天又一天。全薪水4700才发送给我1700还欠3000也不给了。我该怎么做!通电话告到劳务公司局不清楚怎么讲,请给我解释!在这里先多谢

其它
2020-03-08 18:1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离婚,需要一起协议分割分配两位的共有财产。法律规定在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的工资收入,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63条规定,企业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你可以依照相关证据,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 存在无故辞退且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带着公司的信息(公司名称、经营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人姓名、法人联系方式,这些企业信息网都能查到)、身份证复印件、你在这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近期工资发放表(银行去打工资明细)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提出仲裁申请,以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并且要求其支付所拖欠工资,还有,要求其支付因拖欠工资而产生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如果是劳务,那个就不叫工资,叫劳务报酬。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
      关于完税凭证的问题:自己拿着身份证件到地税大厅打印就可以,如果没有,你可以找财务,让他以单位的名义到税务局申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作用和完税证明一样。
      法律依据: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