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总公司位于江苏省,分公司位于福州,分公司员工的工资由总公司支付,如果将分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转移到福州,工资由福州分公司支付吗?目前福州分公司只涉及印花税的问题。 如果回头看的话,和什么样的税金有关呢

社会保障
2020-03-08 19:5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发生工伤时,由社保支付医疗费等,用人单位则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
    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
    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 关于社保转移问题的解答,在理论上,五险中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是可以转移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只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大部分城市目前不支持失业保险的转移。
    社保转移的步骤非常简单:参保人在转入地参保成功后,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的书面申请→转入地审核该申请,并向转出地发出“同意接收函”→转出地在接到“同意接收函”之后,办理转移手续→转入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 1、被老板拖欠工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2、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