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在喝酒开摩托车。

2020-03-08 20:45: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因此,您朋友应该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酒驾和醉驾是两码事,酒驾是酒精含量大于20%小于80%属于酒驾,酒驾的规定是:对当事人罚款两千元拘留十五天对当事人的驾驶证记十二分的处罚。
    可是醉驾就不一样了,醉驾如果在驾驶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话: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并终身不得取得驾驶证和罚款甚至还会被判刑。
  • 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89毫克是醉驾。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时为醉驾。按照《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处以拘役刑,拘役刑为1-6个月。一般量刑标准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80-140毫克的拘役1个月,毫克的拘役两个月,每增加60毫克加一个月的拘役。相关法律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毫克不足80毫克的为酒后驾驶,80毫克以上的为醉酒驾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您好!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
    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