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子肇事者,我负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的治疗费车险公司称80%赔偿,这类叫法对不对?我三者险买的是50万

2020-03-09 06:4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也就是说,在没有买第三者商业险的情况下,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122000元的,其他部分由全责责任人承担。
  • 交通肇事保险理赔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保险保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事故发生地交警出具的具有签章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是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于一方事故,保险公司负责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情形下,可以不提供该材料,如不属于单方事故,则需提供该材料); 
    3、汽车维修行业正式专用的发票;

      
    4、肇事时正在驾驶的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发生事故的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已确认修理项目的列表清单、零部件更换更新的项目清单列表;

      
    6、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索赔申请书;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一般适用于盗抢险赔案、疑难赔案和没有第一现场的赔案);

      
    8、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的草图、相关事故车辆损失照片;

      
    9、赔款通知书。
  • 投保车辆保险应注意的事项,  
    一、投保车辆保险应注意的事项  
    1.保险车辆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  
    2.投保人应将车险现状及所属权益如实告之保险公司。  
    3.在办理完毕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要求承保等案是否有错漏,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  
    4.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5.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6.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可以使被保险人得到连续的保障。  
    二、能不能购买短期交强险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  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拖拉机的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交强险实施监督制度,在受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改装和安全技术检验时,对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辆均需具备有效的交强险保险,否则不能办理相关登记。  交强险的承办机构为经保监会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办机构,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或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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